2022泰安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更新时间:2024-04-27 15:52:51

  一、2022年度泰安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20599元和4121元

  参保单位要在申报时间内如实申报本单位参保缴费人数、2021年职工个人工资总额及月平均工资,在统一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599元和4121元执行。

  2022年1月份缴费时,涉及保底封顶的缴费基数,先按保底4121元、封顶20599元缴费,待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约在2022年7月份),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已死亡、出国等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不再补退。此外,按照法规,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暂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确需转移、归集的,月缴费基数不足60%部分、超出300%部分,不再补退。

  二、2022年度泰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18726元和3746元执行

  对于事改企单位,需要按登记立户管理的事业户、企业户采取分别申报的方式。事业户缴费基数按改企转制相关法规,以审批的档案工资进行申报;企业户缴费基数按我市企业相关法规进行申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下限分别暂按18726元和3746元)。省社平工资公布前,灵活就业人员可在3746元至18726元之间自主选择,全省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对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