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与点灯

更新时间:2024-04-28 10:27:27

宋代时辰,有小我名叫田登,日常平凡与人交往十分抉剔、刻薄。后来,他当官做了郡守,那架子更大、脾性更凶了,在老苍生眼前摆谱摆得出了格。日常平凡最隐讳他人说出他的名字,并且凡与他名字中阿谁“登”字同音的,都得换个说法。好比说“蹬”字,只能说“跳”,“登高”只能说“上高”。这还不算,老苍生用得最多的一个“灯”字,也被换成“火”字。谁如果一时忽视说了“灯”字,那可就要不利了,一顿揍是少不了的;若赶上田登大人再有甚么情感欠好,那生怕还要罚款、撤职甚么的。归正,本地老苍生以致于他手下的处事员、小仕宦、兵士都为此吃了很多苦头。

放火与点灯

到了元宵节,按老传统要闹花灯了。州府传下号令,可以放花灯三天。可是他手下的人怎样敢写“放灯”呢?想往想来,只好写出了如许的通知布告牌:“郡守传命令来,按传统习惯,乡镇纵火三天。”

那告白牌写好后,高高吊挂在闹市陌头,过往苍生围在告白牌前,群情纷纭。人们嘲讽说:州官可以纵火,苍生不克不及点灯。

原本这只是统治者跋扈蛮横风格中的一件小事,可是老苍生却操纵这句话的双关义,嘲讽揭穿他们目无王法、随心所欲的行动,而老苍生呢,连一点合法的行动也经常遭到各式限制与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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